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简称中财委。代表政务院统管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机构。在政务院领导下,负责指导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可以对这些部门和它的下级机关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情况。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陈云任主任,薄一波、马寅初任副主任。10月21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成立。此后,政务院又陆续任命李富春、邓子恢、曾山、贾拓夫、叶季壮、李维汉、李先念为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由邓小平兼任中财委第一副主任。陈云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书记。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撤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