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法

自然保护法
自然保护法是以保护生态系统平衡或防止生物多样性破坏为目的,对一定的自然地域、野生生物及其生境实行特殊保护并禁止或限制环境利用行为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介绍

广义的自然保护法与环境法、环境保护法基本相同,指调整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其特点是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但同时也注意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习惯使用这种自然保护法概念。
狭义的自然保护法是环境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分支,指调整有关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珍惜动物物种、自然和文化遗产等特殊自然环境的法律规范之总和。这种意义的保护法,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当完备的各种自然保护法律法规。
自然保护法:以保护生态系统平衡或防止生物多样性破坏为目的,对一定的自然地域、野生生物及其生境实行特殊保护并禁止或限制环境利用行为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