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后于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本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节七十条[1]

本法设立

1979-1993法规建设阶段
1979年9月13日,中国第一部环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开始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