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垣

明朝通政使
杨维垣(?—1645),字斗枢,文登(今山东省威海市)人,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丙辰钱士升榜三甲161名进士,官御史,协助大阉(太监)魏忠贤,力排东林党人。[1]崇祯初升太常寺卿。崇祯元年入逆案,被贬到淮安府任职。弘光年任通政使清军南京时全家死节。

人物介绍

魏忠贤欲借刘一巘株累刘一燝,大章力辨其非,忠贤大恨。卜年、一巘事具《纪》、《一[jǐng]传》中。熊廷弼王化贞之下吏也,法司诸属二十八人共[yàn],多有议宽廷弼者。大章因援“议能”、“议劳”例,言化贞宜诛,廷弼宜论戍。然二人卒坐死。大章亦迁兵部去,无异议也。会王纪劾罢徐大化,又疏刺客氏,其党疑纪疏出大章手,恨之。大化令所亲御史杨维垣讦大章妄倡“八议”,鬻大狱,大章疏辨。维垣四疏力攻,言纳廷弼贿四万,且列其鬻狱数事,反覆诋讦不休。大章危甚,赖座主叶向高保持之,下所司验问,都御史孙玮等白其诬。帝以大章渎辨,稍夺其俸,大章遂引归。
崇祯初升太常寺卿。
崇祯元年入逆案,被贬到淮安府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