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

中国豫剧编导
陈宪章(1917年-2000年)河南郑州人,生前曾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曾任香玉剧校校长、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河南省豫剧一团(承包)团长等职。[1][2]
1937年,陈宪章在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就读时,被著名戏剧家洪琛率领的抗战宣传二队选中,在洛阳演出的抗日救亡戏剧里担任群众演员,抗战宣传二队走后,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成立了话剧队,陈宪章在这期间以主角的身份出演了话剧《火中的上海》,演出结束后,受到观众好评。[2]1944年,27岁的陈宪章和常香玉结婚,结婚后,陈宪章和常香玉创办了香玉豫剧学校,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陈宪章和常香玉主导共同为国家捐献了一架飞机。1952年10月,全国首届戏曲演出观摩大会在北京举行,陈宪章编写的《花木兰》作为演出剧目在开幕式上表演,受到全国代表的热烈欢迎,并获得优秀表演奖。1956年,该剧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成戏曲艺术片,发行到海内外,影响广泛而深远。[3]1987年,陈宪章策划,经河南省委批准的“香玉杯艺术奖”正式成立。[2]2000年,陈宪章逝世。[2]
陈宪章坚持党的“古为今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剧目工作方针,创作和改编了《拷红》《破洪州》等一系列优秀戏剧作品。作为常派艺术的幕后英雄,陈宪章对常派艺术的形成、发展和传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

人物经历

1917年,陈宪章出生。[1]陈宪章1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给他请来一位姓郭的乳母。7岁时,父亲又因痨病去世。陈宪章便由郭姓乳母抚养长大。陈宪章长大后,先后念过私塾、小学和初中。因家境贫困,初中毕业之后,陈宪章报考了不收学费又供伙食的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