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

中国豫剧表演艺术家、全国劳动模范
常香玉(1923年9月15日-2004年6月1日),原名张妙玲,出生于河南巩县(今巩义市),[1]中国豫剧表演艺术家,五大名旦之一,豫剧主要流派“常派”创始人,[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被誉为“爱国艺人”。[3][4]2004年6月1日逝世于郑州[5]
常香玉自幼学艺,13岁时就因演出《西厢》而闻名。[3]1948年,在陕西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河南戏曲界工作。1951年8月至1952年2月,率领香玉剧社以义演的形式筹得15亿元旧币,超额完成了捐献一架战斗机(即米格-15战斗机)的任务。[6]1953年4月,常香玉率领豫剧队奔赴抗美援朝前线开展180多场慰问演出。[2]195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8]
其代表性豫剧作品主要有《花木兰》《西厢记》《白蛇传》等。1995年,常香玉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4年7月,国务院追授常香玉“人民艺术家”称号。[2]2009年,入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9]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