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虎旗

中华民国国军的团队荣誉旗奖励
飞虎旗为中华民国国军的团队荣誉旗奖励,因蓝缎上绣有白色飞虎,又称“飞虎旗”。此荣誉于民国24年(1935年)6月15日由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奖赏与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时颁行,荣誉的颁授对象不分等级,海陆空三军,凡战时特著之战功者颁给之。由于其获得难度要远远高于青天白日勋章,且数量稀少,所以被视为特殊战功部队最高荣誉。

历史

荣誉旗,是国民政府陆海空军勋赏方式的一种。早在国民革命军初建时,就由国民党中央党部颁发荣誉旗给在东征战役中立功的党军第1团和第2团(1925年4月2日)。在与红军作战时期,国民党中央党部还给在黎川作战有功的第6师第18旅颁发荣誉旗(1934年10月10日)。除了中央党部之外,各军、师司令部也会因所属部队立功而颁发各自的荣誉旗,民间团体也会制作其它名目的荣誉旗给部队。如此种种,机构繁杂、名目众多、制式不一,给人一种不正规的感觉。
为了统一制式、加强部队的荣誉感和提高部队的士气,国民政府于1935年6月15日正式公布《陆海空军勋赏与奖励条例及施行细则》,其中第七条规定,“荣誉旗不分等级,凡部队、舰艇、航空队或要塞,于战时特著忠勇之战功者颁给之”。细则第十二条还规定,“荣誉旗由最高军事长官报请国民政府审核颁发之,国民政府核定后,交由最高军事长官亲授或派员代授之。但功勋特异者,得由国民政府派员亲往战地或所在地颁给之”。此外,第十三条和第十九条还规定,“应将受领日期,在陆军者呈报最高军事机关备案,在海军或空军者,呈由海军部或航空委员会转呈最高军事机关备案”、“部队、舰艇、航空队或要塞改编或解散时,所授荣誉旗,应缴还注销”。这样一来,荣誉旗的颁发,由国民政府统一授予,终于使它走上了正规化道路。
根据已有照片可以得知,荣誉旗的形制为长方形蓝缎,旗面中央有一个大的白色五角星,中心绣有一站力姿态的黄色老虎(虎头朝向不一)。在五角星的左右两肩,书写有黄色或红色的“荣誉”二字。由于旗面图案有老虎,故又俗称“飞虎旗”。根据查阅相关档案可以得知,荣誉旗从1935年定制到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后,共有20个单位获颁此旗。此后,台湾军方也只给4个单位颁发了荣誉旗。由此可见,在这支曾经拥有500万庞大规模的军队中,能够获得荣誉旗的单位,简直是凤毛麟角,其获旗难度,要比政府颁发于个人的青天白日勋章更难。下面,就由笔者根据现存相关档案的记载,来为读者逐一介绍这24个单位的获旗原因及相关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