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抚治

郧阳抚治
官职,明朝成化十二年十二月(1477年1月)设置,全称“抚治[yún]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驻郧阳府郧县,掌管鄂、豫、川、陕毗邻地区的五道八府军民事务,清朝康熙十九年(1680年)裁撤。

官职介绍

郧阳抚治早期主要负责治理流民,后来兼及治下军民诸事,职同巡抚。大多以都察院宪职出任,加副都御史衔者为正三品,加[qiān]都御史衔者为正四品,少数加其他职衔。驻地在郧阳府郧县(今湖北十堰市郧阳区)。

设立沿革

正统(1436-1449年)以后,秦巴山区的流民问题日趋严重,甚至演变为民变。作为应对,明朝政府于成化元年(1465年)设立荆襄抚治,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恕出任,抚治荆州襄阳南阳三府流民。但效果不佳,流民问题依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