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是由放射线照射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放射性肺炎的发病率国内外报道不一,为8.00%~8.25%。肺对于辐射较敏感,当肺组织受到过多的放射线照射,可能会发生一系列病理变化,形成放射线肺炎。放射性肺炎多发生在放疗后1~3个月。其典型症状为发热、咳嗽、咳痰、胸痛气短等。严重者有高热、胸闷、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咯血等症状。严重的放射线肺炎可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急性心功能不全。放射性肺炎以综合治疗为主,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基础上,辅以对症治疗。此外,一些新药物正处在研究阶段。放射性肺炎的预后与肺受照射的体积及放射线剂量有关。轻度的放射性肺炎经过积极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发展。病情严重者,或治疗效果不佳者,预后较差。

就诊科室

  • 呼吸内科、内科

病因

  • 放射性肺炎是因为肺组织受到过多的放射线照射引起,常见于放疗后。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照射野(照射区域)、放射剂量、分割方式(放射次数)、照射部位、患有原发病、使用化疗药物等因素有关。
  • 照射区域、放射剂量
    • 放射性肺炎发生率与照射区域面积及总照射剂量成正比。肺照射体积是决定性因素。
  • 放射次数
    • 照射总剂量相同时,放射次数越少,总疗程越短,放射性肺炎的发病率越高。
  • 照射部位
    • 肺组织的不同部位对放射线的敏感程度不同,所以发病情况与受照射的具体部位有关。
  • 患有原发病
    • 肺部原有慢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基础肺功能异常、女性、年龄大、儿童及吸烟者更易导致肺部损伤。
  • 使用化疗药物
    • 当放疗与某些化学药物同步使用时,能扩大肺组织的放射性损伤。再次放疗发生放射性肺炎的危险性会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