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国务院公布施行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3]

公布历程

2004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于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1]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