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洗

杨春洗
杨春洗(1931-2002),男,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新中国最早的法学专门人才之一,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点创办人。195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到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委员,烟台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1985—1990年期间,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支援筹建烟台大学的意见,在烟台大学担任副校长。其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著述颇丰,学术思想精深浩鸿,在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威望,许多观点和研究成果受到国内外刑法学界的广泛重视。

人物经历

1949年-1951年,在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审判员。
1951年-195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学习。
1955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委员,烟台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