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新乡市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新乡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由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1][2]

历史沿革

新乡历史文化厚重。鸣条之战夏亡商替、牧野大战商灭周兴陈桥兵变大宋奠基,自古以来就是革故鼎新、英才辈出之地,隋开皇六年设置新乡县,至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为平原省省会。
新乡市人民政府夜景
1948年11月7日,汲县改为卫辉市(次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