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

起源于隋大业三年的官署统称
五监,中国古代官制,主要是隋、唐、两宋中央政府的事务执行机关。隋大业三年(607年),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与都水监合称五监,后世基本沿袭。在秦汉时期形成的执务机关,没有列入九卿九寺之中,与九寺一样管理事务,与尚书省六部重叠,经常成为六部实际意义上的属官。明清时期,只剩下国子监继续存在。

简介

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少府监、将作监长官均为监,同为从三品;军器监长官为军器监,正四品上;都水监长官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国子监副长官为司业,少府监、将作监副长官为少监,均从四品下;各监丞为从六品下,主簿从七品下,录事从九品上(国子监录事从九品下)。
国子监:设国子学,博士五人,正五品上;助教五人,从六品上。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四门馆,博士六人,从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
少府监:辖中尚署,掌[jiān]祀圭璧、天子佩饰;左尚署,掌车乘制造;右尚署,掌鞍[pèi]纸笔等;织染署,掌冠冕、组绶、织纫、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属器制作。各署、监还有监作,从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