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及试验工作。指导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三)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组织指导成人教育,统筹管理全市民办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