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韬
王秉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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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韬(?—1802)字含溪,
汉军
镶红旗人,
清朝
大臣。由
举人
授陕西三原知县,累迁河南
光州直隶州
知州
。缘事降浙江按察司经历,改
云南
知县。累迁
山西保德
知州,有政声。
乾隆
五十五年,
擢
[
zhuó
]
安徽
颍
[
yǐng
]
州
知府
,因
谳
[
yàn
]
狱迟延罢职,诏以原官发
江苏
,补
淮安
。
人物简介
嘉庆
二年,复调
颍州
。会教匪犯
河南
,去
颍州
甚近。秉韬慨然曰:“同为守土臣,岂可以
畛
[
zhěn
]
域遗害乎?”与寿春镇总兵定柱团结乡勇数千,励以忠义,助粮饷,战於境上,破贼走之。时
大学士
朱珪
为
安徽
巡抚
,器其才。未几,擢广西
左江道
。复以在颍州失察逸犯,
罣
[
guà
]
议,镌级去官,留治江南丰、
砀
[
dàng
]
河工。寻署庐凤道。
洎
[
jì
]
仁宗
亲政,朱
珪
[
guī
]
荐之,擢
奉天
府尹
,迁河南布政使。
五年,擢河东
河道总督
。秉韬老於吏事,治河主节费,堤埽单薄者择要修筑,不以不急之工扰民。
河北道
罗正
墀
[
chí
]
信用劣幕舞弊,曹考通判
徐鼐
张皇糜费,并劾治之。薪料如额采买,河员滥报辄 驳斥,使多积土以备异涨,於是浮冒者不便其所为,言官
遽
[
jù
]
论劾,诏慰勉,戒勿偏於节省。七年,防汛,卒於工次。
秉韬性方正,不沽名。时疆吏中
长麟
、
汪志伊
并以廉著,秉韬不惬其为人,尝曰:“长三,汪六皆名过其实,奚足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