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圣作之碑
邢台平乡县大观圣作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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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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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圣作之碑,
北宋
大观元年资正殿学士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于次年刻石,立于
平乡县
旧城(今平乡镇)的学宫之内。碑通高5.14米,宽1.38米,厚0.38米,碑额身高1.40米,宽1.50米,
浮雕
七龙盘顶。
历史沿革
北宋
徽宗
大观
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正殿学士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
大观圣作之碑
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
礼部尚书
兼侍讲郑久中“令以所赐刻石”,遂尊上命,刻石立于县
学宫
文庙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