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戏

发源于贵州、云南的戏曲艺术形式
花灯戏是广泛流行于中国汉民族中的一种戏曲艺术形式,是贵州云南的主要地方剧种,其突出特征是手不离扇、帕,载歌载舞,唱与做紧密结合。花灯戏源于民间花灯歌舞,是清末民初形成的一种地方戏曲形式,在流行过程中因受当地方言、民歌、习俗等影响而形成不同演唱和表演风格。[1][9][10]
花灯有两种类型:一种偏重舞蹈,由男女青年边歌边舞或对唱对舞;另一种则向民间小戏发展,偏重表现故事情节,形成歌、舞、戏相结合的花灯戏,花灯舞蹈是花灯戏的重要组成部分。[11]花灯戏的传统剧目有《刘三妹挑水》《拜年》《放牛拦妻》《替嫁》等三百多出;从戏曲改编的剧目有《柳荫记》《玉簪记》《武二杀嫂》《蒙正赶斋》等数十出;根据民间唱本改编的条纲戏剧目有《红灯记》《二度梅》《八仙图》《蟒蛇记》等数十出。[12]
2006年,贵州省思南县申报的思南花灯戏、云南省玉溪市申报的玉溪花灯戏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8年,贵州省独山县云南省花灯剧团、云南省弥渡县、云南省姚安县、云南省元谋县申报的花灯戏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1年,贵州省花灯剧团申报的花灯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9]2023年,贵州花灯戏《夫妻观灯》亮相央视《2023年元宵晚会》。[13]

剧种简史

花灯戏是广泛流行于中国南方的江西广西浙江湖南、湖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以及陕西等地,是一种戏曲艺术形式,属于传统民间小戏剧种。花灯戏由花灯歌舞发展而来,俗称灯夹戏、花戏等。最早记载花灯艺术的典籍是清康熙二年(1663年)初的《平越直隶州志》,说“城市弱男童崽饰为女子装,群手提花篮灯,假为采茶女,以灯作茶筐,每至一处,辄绕庭而唱《十二月采茶》之歌”。这里记载的是遵义的玩灯习俗。而贵阳的玩灯习俗则见之于康熙年间田雯编辑的《黔书》,其中无名氏的《春灯词》有“椎髻花铃唱采茶”、“串作花灯[dié][xiè]行”句。写贵阳近郊白纳、乌蒙少数民族春节玩灯的情景。诗中“采茶”即《十二月采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