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是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2月1日,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1],标志着辽宁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转隶组建任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2020年3月,辽宁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获得辽宁省巾文明岗称号。

会议纪要

2017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在沈阳召开,将首次选举产生省(市、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