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人乡

上海县境等地的古代行政区划
长人乡,原松江府华亭县古乡之一。元壬辰(1292年)春,圣天子以华亭地大民众难理,命分高昌、长人二乡全部与北亭、海隅、新江五乡各半(凡二十六保),立县上海。到清后叶,长人乡已分属南汇县上海县和川沙厅。长人乡地处上海市东部,为原南汇县前身,历史上曾分属南、上、川三县,今为浦东新区大部、闵行区(原上海县)大部及奉贤区西北部。

南汇县志记载

1292年(元至元二十九年)朝廷割华亭县东北、黄浦江东西两岸之地设置上海县,本县地区为上海县辖区。当时,上海县领属高昌、北亭、海隅、新江、长人5乡。长人乡在上海县境东部,西起黄浦江一线,东濒临东海,即本县之前身。
长人乡的沿海地区在唐末钱镠吴越国以后,即开始有煮海制盐之业。1127年至1130年(南宋建炎年间)期间在下沙地建盐监后,这一带被辟为盐场,称下沙盐场,下设团、灶机构。盐区在下沙一线之东,下沙以西,此时以农业为主。以后,随着成陆面积的逐渐扩大,盐区亦随之东移。至明代初期,盐区已移至里护塘以东一带,行政区划随之也作了新的划分。塘内之地称漕田或有司地,属长人乡管辖,设保、图建置;塘外之地则称灶田或盐司地,属下沙盐场,设团、灶建置。1386年(明洪武十九年),为了抵御倭寇,在里护塘畔,三团之地,修筑了南汇城,设立守御南汇嘴中后千户所,属金山卫管辖。
清康熙末年,长人乡和下沙盐场的面积为:东西广90里,南北袤84里,当差人丁数44102丁。1724年(清雍正二年)两江总督查纳疏请清政府上海县长人乡划出建南汇县。1726年正式建县,长人乡编为上、下两乡,共5保25区169图和9个团,全县土地面积为7077顷50亩多(其中准熟粮田7034顷25亩多),当差人丁数为44102丁,县治设在原南汇嘴所城,此后改称南汇城,即分之惠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