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

河北省林业局
河北省林业局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2012年,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河北省林业局更名为河北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根据《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按照河北省委工作部署,将河北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河北省农业厅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1]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省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