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机构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简称省林业和草原局)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副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省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