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观主义

对人生等充满信心和希望的态度
乐观主义是指作为一种世界观,历史观和人生观,认为理想终将成为现实,善终将战胜恶,正义终将战胜非正义。与“悲观主义”相对。源于拉丁文optimus,意谓“最好的”。泛指对宇宙、社会、人生充满信心和希望的态度、观点和理论。在伦理学说史上,主要指对道德进步和道德的社会作用所持的乐观态度和理论。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主张乐观主义。儒家认为人通过修养和教化,在现实人生中可以达到仁智统一的理想人格。荀子谓“积善成德王夫之谓“性日生而日成”,都认为通过人与自然的交往,能够培养人的德性,获得道德上的自由。洪秀全谭嗣同孙中山等受传统“大同”思想的影响,坚信美好的“大同世界”必将到来。康有为著《大同书》,认为只要靠人们扩充仁爱精神,就能达到“至平、至公、至仁、至治”的“大同社会”。

两种类型

意志是人脑对于自身行为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意志的强度与自身行为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即意志强度第一定律)。人的意志特性千差万别,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体现了人的两种不同的意志特性,即体现了人在决策过程中所表现出不同的决策倾向。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行为能力,并产生对于自身行为价值关系的不同评价,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决策倾向。由于价值等于正向价值与负向价值的代数和,因此根据所重视的是事物的正向价值还是负向价值,决策者可分为乐观主义者和悲观主义者。

价值定义

乐观主义者总是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行为能力来承受和减弱原有负向价值对于自己的不良影响,并使原有正向价值发挥更大的积极效应,因此他只关心事物的正向价值,而不关心事物的负向价值,并把最大正向价值作为其行为方案的选择标准,这种人容易看到事物好的一面,不容易看到事物坏的一面,对于效益反应很敏感,对于亏损反映迟钝,其行为决策总是遵循“大中取大”的价值选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