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沼骐一郎

日本的甲级战犯
平沼骐一郎(ひらぬま きいちろう 1867.10.25—1952.8.22),曾任日本首相。1867年出生在日本津山藩(今冈山县)一个藩士家庭。1939年1月,近卫内阁宣布总辞职,在军部和右翼团体的支持下,平沼骐一郎被近卫推荐组阁;3月平沼内阁宣布总辞职。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不久,平沼以甲级战犯嫌疑被逮捕,关押在巢鸭拘留所。1947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因其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的“侵略战争罪”以及发动诺门坎事件的责任,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判处他终身监禁。1952年8月22日,平沼骐一郎在服刑期间因年老体衰,死于庆应医院,终年86岁。[1][2]

人物简介

平沼骐一郎(1867.10.25~1952.8.22),日本首相,一张长长的驴脸,额头宽长,眼珠外突,挂着一副金丝眼镜,鼻子下长着像芝麻点一样的胡子,嘴唇肥厚,身材细长。终生未婚。天皇制司法官僚的总代表,他所创立的专制主义思想理论和专制主义司法制度,为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制度保障。

人物生平

平沼骐一郎是执日本帝国主义官僚界牛耳的帝大法学部毕业生的佼佼者。1926年任枢密院副议长,同年被授予男爵勋位,1936年担任枢密院议长,其后当过总理大臣和内务大臣。是日本政界元老,极右势力的祖师爷。天皇对他十分器重。东京审判期间,他的辩护律师坚田忠实替他向总检察长韦勃提出了一份请愿书,上面充满了溢美之辞:“平沼骐一郎早在1890年11月1日法庭成立法施行时就被任命为法官,1907年成为法学博士,1911年升任司法次官,1912年成为总检察长,1921年担任大法院院长,1923年担任司法大臣;在司法部从业37年,并担任总检察长10年,统率日本的检察事务,为日本的司法建设建立了不朽功业。他是日本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人物,这一法律一直延续到现在。平沼不仅精通法律,而且精通儒学。其学说大部分深入国家事务和国民生活,是使集中涣散的国民精神,达成正义国家、和平国家的思想指导。他对部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行为展示了作为公务员应有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