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

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
法学博士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属于最终学位。
各个国家的法学博士所授予的对象和范畴均有所不同。在美国等国家,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s Science,简称J.S.D;或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简称Ph.D. in Law)是授予完成博士培养、在法学有独创性贡献的人员的研究型最高学位。
在中国,法学博士(Doctor of Law)属于学术型博士学位的一种,授予范围既包括法学专业,也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公安学等社会科学类专业。

中国法学博士简介

中国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