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女

《周礼》中的官职
巫女,又叫巫祝,[zhù]子,祝史,是《周礼》中的掌管礼法、祭典的官职之一,能以舞降神、与神沟通,祭祀社稷山川,通常负责驱邪、洁净、祈雨、祝祷风调雨顺。管理巫女的官员叫做司巫,率领巫女祭祀或者祈雨。始自原始社会中,类似于主祭、先知般。

历史渊源

周礼》规定巫女负责礼法、祭典,特别是向社稷山川求神庇佑,“掌岁时祓除、衅浴。旱[hàn]则舞雩。若王后吊,则与祝前。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   ,即是说巫女的工作是除灾去邪、香薰草药沐浴、求雨、祈求风调雨顺、祈福。巫女的上级司巫则负责“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祭祀,则共[dān]主及道布及蒩馆。凡祭事,守[]。凡丧事,掌巫降之礼。”周代的巫女有很多,分散各地,而由司巫统率,官阶为中士。“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   ,即巫女住在神社附近。汉代太常寺,对巫女进行管理。隋唐时代,太常寺内的职业巫女有八名,属太卜属管辖。

工作

祈雨祝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