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化

将私人财产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
国有化是将私人企业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的过程。国有化是国家所有制经济形成过程中的一条重要途径。通常它指的是将私人财产国有化,但是有时它也指其它级别政府(比如市政府)的财产。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国有化后要给予受损的外国投资者以适当的合理的补偿。[1]国有化也是第三世界国家保护本国资源和民族工业、反抗发达国家剥削的强有力手段之一。

简介

国有化(英文:nationalization)是将财产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通常它指的是将私人财产国有化,但是有时它也指其它级别政府(比如市政府)的财产。

历史沿革

国有化早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就已产生。当时如矿山、港口、河道、铁路、公路等私人资本难以经营的企业和设施就已部分地转归国家所有。到了帝国主义时期,国有化有了显著的发展。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国有化大多是在战争和经济危机期间发展得较快;一旦战争结束,经济危机过去,国有化企业就会大大收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的国有化有了长足的发展,通过 国有化扩大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实行国有化的主要方法是资本主义国家高价收买私人企业的产权,或由国家向私人企业投资。其形式主要有:国营、国有私营(即国家所有,私人经营)和公私合营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有化,是垄断资本企图直接依靠国家机器来调节国民经济的手段,也是用国家资本来保证私人资本取得高额垄断利润的基本措施,它丝毫不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