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圭

明朝的大臣
李如圭,字国宝,明朝[]州澧阳(今湖南津市李家铺乡土桥树村)人,明弘治十一年中举人,弘治已未科(1499年)进士,先后历任江西安福建昌知县、广西兵备道按察使、监察([qiān]都)御史、陕西巡抚、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兼西苑农事、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嘉靖十九年遭吏部给事中周怡上疏参劾,致仕回乡归澧。

人物生平

李如圭(1479-1547),字国宝,明朝澧州澧阳人,教谕李通之孙,明朝宪宗成化十五年(1479)出生澧州嘉山南三十里桃林东里樟树岗下(今津市李家铺乡土桥村),后为方便迎送宾客,迁居澧州城沧堰北(今澧县城关中学校址)。早年饱读诗书,弘治(戊午)十一年(1498年),他满19岁时参加乡试考中举人(俗称孝廉),己未年(1499年)殿试考取进士
先后任江西安福建昌知县。他风华正茂,严于法治,敢于去弊除奸,深得民众爱戴。明正德正间(1506-1521年)朝廷命他巡视福建。福建濒临海滨,海盗蜂起,又有贪官污吏为害,人民深受其苦。李如圭发动群众检举,海盗闻风远遁,贪官污吏惊魂落魄。朝廷选贤任能,任命他为广西兵备道按察使。广西苗民瑶民因不满朝廷的歧视,曾经多次暴动,一般官员视其为“獠瑶”。而李如圭却平等看待苗瑶群众,并与苗瑶族首领义结金兰,实施安抚政策,苗瑶民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真正化干戈为玉帛。李如圭因此被晋升为监察(佥都)御史,官至正七品,负责巡按州县,考察官吏
正德年间,患病回家休养。嘉靖十年(1531)秋,陕西延绥地区因灾大饥,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夏言荐举巡抚陕西,他深入重灾的延绥地区进行安抚赈饥,并经过周密调查,向朝廷写了治理荒政的十多条奏折,尽皆采纳,使数十万饥民得以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