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惨案

泗水惨案
泗水惨案是1912年2月19日发生的事件。[1]

简介

1900年,荷属印尼华侨上层组建了一个新型的华侨社团——巴达维亚中华会馆【位于“印尼东爪哇省省会泗水市”】。在它的推动下,各地中华会馆纷纷成立。这些会馆号召侨胞革除陋习,倡导学习中国文化,创立报刊,创办教育等等,加强了华侨间的团结,促进了民族意识的发展,加强了海外华侨对祖国的认同。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举世华人无不欢欣鼓舞。1912年2月19日,荷属爪哇岛泗水市华侨,纷纷走上街头,举行集会,升起五色旗,鸣放爆竹,庆祝中华民国的成立。荷兰殖民当局竟派军警武力干涉,开枪打死华侨三人,伤十余人,百余人被捕。愤怒的华侨采取闭门罢市的行动以示抗议,荷兰殖民当局进而出动大批军警强迫开市,又逮捕千余人,酿成轰动一时的“泗水事件”。

前期铺垫

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这场汹涌澎湃的革命洪流中, 海外华侨对国内的革命活动,始终给予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华侨在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都曾经积极参与,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孙中山从创办兴中会起,从事革命活动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华侨。他在总结辛亥革命时期国内外志士仁人的主要作用时,曾经做了这样的概括:“披坚执锐血战千里者,内地同志之责也;合力筹款以济革命者,海外同志之任也。”又说,“同盟会之成,多赖华侨之力,军饷胥出焉”。广大爱国华侨对中国革命的持续关注和捐献的大量物资援助,是辛亥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