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珍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张子珍(1918—1967),山西省应县人,1936年加入山西牺盟会。1937年4月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期间,张子珍历任晋冀鲁豫军区4纵队32团政治处主任、代理政委,31团副政委、34团政委,参加了豫西、襄樊、淮海等战役。1949年5月,张子珍调任陕南军区两[yún]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子珍历任第19军兼陕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陕西省军区干部部副部长,西北军区干部部处长,兰州军区干部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55年9月,中央军委授予张子珍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并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4年4月,张子珍晋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1967年6月19日,张子珍将军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受迫害逝世;1978年4月,予以平反。[1][2][3]

人物生平

1918年3月12日,山西省应县北杨庄村一个衰落的农民大家庭中喜诞一子,取名张子珍。
张子珍还在襁褓中时,父亲张[gào]便双目失明,多赖母亲李五女,含辛茹苦抚育孩子们。张子珍幼年即显出非凡,极聪颖,深得老师喜爱,学习之余帮助家中下田劳动,吃苦耐劳,尊老爱幼,人皆夸赞张家儒林仔(张子珍乳名)“寒门贵子,后必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