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旅游局验收组验收的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须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由国家旅游局验收组对创优城市检查验收,并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的要求。
我国自1998年开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来,截止2010年末,共有分337座城市分九批通过了验收,其标志是甘肃武威凉州区雷台汉墓出土的马踏飞燕[1][2]

历史由来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旅游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为了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快速发展。1995年3月,国家旅游局发出《 关于开展创建和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1996年4月,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召开了部分城市旅游工作座谈会,拉开了全国创优工作的序幕。经过1997年的深入调研和积极筹备,1998年,国家旅游局出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试行)》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办法》。同年,经国务院、中央文明办同意,国家旅游局成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为创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003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为创优工作确立了科学依据。
“创优”工作主要有申报、创建、自检、初审、验收、批准命名六个步骤;“创优”的国家检查标准有有20个大类,176个小项,总分1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