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龄

民国官员
王九龄,男,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历任云南省禁烟局督办,靖国军军饷主任,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富滇银行总行长,北京国民政府教育总长,云南省总检察厅总裁委员,云南省高等法院委员,蒙自海关监督,云南省议会联署议员,云南省云龙县顾问,云南省佛教会理事长、佛教院董,云南省参议会第一届三次会议议员。国民政府政要。

民主革命时期

1906年从日本回国,积极参与昆明杨振鸿等组织的“兴汉会”,成为中坚力量。1920年重视云南省的文化教育,支持唐继尧创办东陆大学(今云南大学)参与筹备东陆大学工作。1922年被任命为东陆大学名誉校长,并连续担任三届校董事会董事。1923年孙传芳段祺瑞张作霖的代表与各省的代表在上海会谈,联名通电曹锟贿选,仍然作为云南省的代表出席。

大革命时期

1925年3月任命其(时任云南财政总长兼仕学馆副馆长)为执政政府教育总长。时正值以北京女师大为首的学潮风起,上任即引起北京各学校师生的强烈反对。在鲁迅两地书》中有记载:4月10日因北女师大校长事,许广平写信给鲁迅说:“此君(指王九龄)手里能够得个好校长么?”4月22日鲁迅回信说:“由我看来,王九龄要好得多罢。校长之事,部中毫无所闻,此人之来,以整顿教育自命,或当别有一反从前一切之新法(他是大不满于今之学风的)。”4月底托辞离职回云南,由章士钊暂兼教育总长。1927年任云南省省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