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葆三

中国近代上海工商界领袖
朱葆三(1848年3月11日-1926年9月2日),原名佩珍,字葆三,浙江定海(今属宁波)人,清末著名实业家、银行业保险业资本家和慈善家。[1]同治元年(1862年),朱葆三前往上海五金店担任学徒,自学珠算、语文和英语等技能。光绪四年(1878年),他开设慎裕五金店,并兼营进口贸易,使商誉日增,最终被推选为上海五金行业领袖。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朱葆三创办中国通商银行,成为国内最早华商银行。他投资于浙江实业、四明、中华、江南等地银行,担任诸行总董事等职。此外,他还投资于华安、华兴、华成保险公司、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宁绍、长和、永利等银行。此外,朱葆三还参与投资了舟山、大连轮船公司、法商东方航业公司等。 朱葆三还投资于上海、定海、舟山等地电灯公司、内地自来水公司、汉口和广州自来水厂,以及上海绢丝厂和华商水泥公司等。此外,他还参与创办了中国红十字会、四明公所等25个慈善公益事业。 辛亥革命后,朱葆三被上海都督陈其美会同各界代表公推为财政长。他提出“毋苛捐、毋滥费、毋挠权”的原则,经同意后履任,筹集每月军饷百万元。然而,上海道台已逃往租界,将存放在各银行钱庄的存折交比利时领事保管。都督府提用存款时,朱葆三出具收据,并保证不涉及银行钱庄。上海民间流传着“上海道台一颗印,不及朱葆三路一封信”的说法。 民国四年(1915年),朱葆三担任联华总会董事和上海总商会会长,同时担任全国商业联合会会长、《新闻报》董事和英商平和洋行买办。1926年9月2日在上海病逝后,上海法租界公董局为纪念朱葆三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将朱葆三创办的华安水火保险公司的所在马路命名为“朱葆三路”。[2]

人物简介

朱葆三,中国近代银行保险业资本家,1848年3月11日(清道光二十八年二月初七)生于浙江定海。十四岁到沪在五金店当学徒﹐十七岁任总帐房和营业主任﹐三年后升经理。1878年他自设慎裕五金店﹐同年﹐开设新裕商行﹐经营进出口贸易。后在上海日商平和洋行买办﹐并纳捐二品衔候补道。1895~1911年﹐创办华安水火保险公司﹐又投资于英商鸿源纱厂﹑大生轮船公司﹑浙江银行﹑立大面粉厂﹑广州自来水公司上海新闻报》等企业﹐历任中国通商银行总董﹑宁波旅沪同乡会会长﹑上海商务总会协理等职﹐成为上海工商界显赫一时的人物。
朱葆三
辛亥革命后﹐任沪军都督府财政部长。任职期间﹐为筹措军饷政费﹐尽了不少力。此后﹐趁当时兴办民族工业的热潮﹐又先后投资于上海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上海中华商业储蓄银行﹑龙华造纸厂﹑舟山电灯公司﹑河北柳江煤矿及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等数十家企业﹐成为全国闻名的大资本家。其间又历任上海总商会协理及总商会会长﹑全国商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慈善救济协会会长等职。五四运动爆发后﹐他以上海总商会的名义发电支持段祺瑞政府﹐反对上海工商学界罢工﹑罢市﹑罢课的爱国行动﹐受到舆论的谴责﹐被迫辞职。晚年曾创办上海时疫医院﹐从事慈善事业。1926年9月2日病逝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