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酒

陕西省凤翔县名酒
西凤酒,古称“秦酒”“柳林酒”,产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为中国四大名酒之一,是凤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典型代表,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始于殷商,盛于唐宋,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有苏轼咏酒等诸多典故,文化灿烂。[1][3][2]
西凤酒具有“醇香典雅、甘润挺爽、诸味谐调、尾净悠长”的香味特点和“多类型香气、多层次风味”的典型风格。其“不上头、不干喉、回味愉快”的特点被世人赞为“三绝”、誉为“酒中凤凰”。[2]
西凤酒曾获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质奖、1992年第十五届法国巴黎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等八项国际大奖,先后获“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称号。2003年9月2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西凤酒实施原产地域保护。2021年,西凤酒酿制技艺被列入第五批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4][5]

名称由来

根据殷商晚期的尹光方鼎铭文和西周初年的方鼎铭记载,远在3000年前这里出产的“秦酒”(即今西凤酒,因产于秦地雍城而得名)就成为王室御酒。《史记·秦本纪》上记述的秦穆公赐酒为盗马"野人"解毒, 《酒谱》记载的秦晋韩原大战秦穆公获胜后"投酒于河以劳师"的典故就发生在这里。这里自古盛产美酒,唯以柳林镇所产之酒为上乘。至今,民间仍流传着“东湖柳、西凤酒、女人手’’的佳话。唐贞观年间,西凤酒就有“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美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