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涛

中华民国首任财政总长、汉奸
陈锦涛(1871—1939),广东南海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幼年就读于香港皇仁书院,后任北洋大学堂教习。1901年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攻读,获博士学位。1906年归国参加学部考试,获第一名,授法政科进士。历任度支部预算司长、统计局局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度支部副大臣。1912年1月出任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总长,1916年6月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兼任外交总长。1917年4月因受贿罪入狱,1918年获赦免。1920年5月任广东护法军政府财政部部长。1925年再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30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系教授。抗战爆发后,投靠日本,沦为汉奸,出任伪维新政府财政部长兼伪兴华银行总裁,1939年病死于上海[1][2]

早年经历

陈锦涛,广东南海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1897年在北洋大学堂任教习时,组织王宠惠等一起翻译西方数学教科书,交给主持《时务报》的维新人物汪康年刊印出版(《汪康年师友书札》)。1905年,陈锦涛入耶鲁大学攻读经济学,1906年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清政府学部组织的第二次游学毕业生考试,列第一名,被赏给法政科进士,随后历任大清银行监察、印铸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预算司司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中央银行副行长)。1911年夏,清廷计划向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借款以改革币制,任命陈锦涛为首席代表,赴伦敦与各国银行代表进行会谈。1911年11月6日袁世凯组阁,授度支部副大臣(财政部副部长),但没有到任。
严复所说,陈锦涛“本老同盟会人”,是否成为正式会员,尚无证据,但1904年孙中山赴美时,与王宠惠、陈锦涛等人时相过从,经常在一起讨论革命外交、财政问题,陈锦涛与孙中山为老相识,这一点毫无疑问(《孙中山年谱长编》)。12月7日,陈锦涛突然称病辞去度支部副大臣职务,悄然南下,投奔革命阵营。武昌起义以后,大清银行除上海分行外,其余分支机构已纷纷歇业。陈锦涛策划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名义,申请将大清银行改组为南方临时政府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得到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批准,于民国元年2月5日正式开业。临时政府财政总长陈锦涛在开业典礼发表演说,曰:“满清之办理中央银行,有政治上种种不良之原因,故中央银行亦受其影响,未易改良。现在共和国体业已确定,本银行将来于统一货币、办理国库两事,股东必得绝大利益,且外国人欲来购股者甚多,现均一律谢绝,惟愿我国民不可失此好机会。”(《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
在筹组过程中,南北和谈已在进行之中,南方各省代表多同意统一之后让袁世凯出任总统。陈锦涛一面促令商股联合会呈请袁世凯批准,一面又电请孙中山助其一臂之力。孙中山复电:“清帝退位,……中国银行之创办,及一切财政之已经施行者,当然继续有效,绝无疑问,可由财政部宣布。”在短短两个月中,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报告得到了两位总统的批准和追认,中国银行击败了陈其美的“中华银行”等竞争对手,顺利取得中央银行地位。陈锦涛还亲自拟定了《中国银行条例》30条,目的在于把中国银行办成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中央银行,这一设想“符合当时中央银行思想的主流和国际上中央银行发展的潮流。”(李昌宝:《中国近代中央银行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