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员会

1912年成立的中央机关
蒙藏委员会,沿袭于清朝的理藩院,于1912年成立。是中华民国时期及过去中国台湾当局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1]
清朝入关后,设置蒙古衙门,掌管蒙古地方事务,崇德三年(1638年)更名理藩院,成为掌管蒙古与西藏地方事务的专门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理藩部。

历史背景

机构前身

清朝中央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构之实体本身——理藩院(部),为后来民国初期中央蒙藏事务管理机构体系的设立提供了缓冲,并为之奠定了重要的实体基础。作为中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组织体系最完备、管辖范围最为广泛的中央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构,清朝理藩院通过对蒙藏回疆等边疆民族地区长期行之有效的经营和管辖,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对这些边疆民族地区的主权行使和清王朝本身的政权巩固,还保证了这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发展,从而稳定了清王朝广阔而浩瀚的疆土,促进了蒙藏回疆等边疆民族对清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向心力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