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豪

深圳一杀人犯
李豪,男,1996年11月出生,河南籍,初中文化。因为不敢自杀,竟通过杀人来寻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名男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

持刀行凶

2016年2月27日中午,李豪在租住的出租屋内,看到对门邻居彭某独自在家,门也没关。彭某有侏儒症,身高只有1.3米左右。李豪认为其比较容易被杀害,遂下楼购买刀具,持刀进入彭某的房间,对其割喉将其杀害,并藏尸床底。杀人之后,李豪将彭某的部分财物拿走,返回自己的出租屋,照常生活。

警方逮捕

两天之后,因彭某未上班,同事上门寻找,才发现彭某已经身亡。警方赶到现场,就在现场周边走访时,发现其邻居李豪神情异常,将其带往派出所,证实系李豪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