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立在大连市的审判机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在大城市最早建立的人民法院之一,在新中国司法事业开创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1946年1月30日,大连地方法院成立,大连人民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法院,此后名称、机构迭经变更,于1955年12月20日成立旅大市中级人民法院,1981年3月5日更名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机构概况

1946年1月30日,大连地方法院成立。此后名称、机构迭经变更,于1955年12月20日成立旅大市中级人民法院,1981年3月5日更名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经济日益繁荣和民主法制的不断进步,大连中院的审判事业、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与时俱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以及立案、审监、执行等多个部类的审判执行工作体系,其工作职能已触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大连中院除受理本辖区内的一、二审案件外,经最高人民法院指派,还负责辽东五市的涉外案件和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内设机构32个,中央政法编制381个,实有在编干警350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349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9.7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225名(其中博士7人),占64.29%。全市共有13个基层人民法院和48个派出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511个,实有在编干警1345人。在大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2004年大连中院对原有的审判办公楼进行了改扩建,改扩建后的审判办公楼使用面积达4.2万平方米,审判办公功能齐全,现代化程度高,已成为大连法制建设的标志性建筑。多年来,大连两级法院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法治的统一和保障大连的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来大连地区收结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5年,收案数首次突破10万件,结案数近10万件;2016-2017年,收结案数均远超过10万件;2018年,收结案分别突破20万件和18万件;2019年收结案数分别突破22万件和20万件,创历史新高。2020年收结案数分别为18万余件和17.9万件。市中院收结案数也增长较快,2015年收案1.85万件,结案1.66万件;2016年收案1.94万件,结案1.75万件;2017年收案数首次超2万件,结案1.89万件;2018-2020年收结案数均超过2万件,其中2019年收结案分别为2.6万多件和2.5万多件,均创历史新高。[1]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