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定

曾任重庆市工委书记
刘国定:又名刘仲逸,1918年生,四川新都县人。抗战时期入党,先后任中共巴县县委书记重庆市委书记、川东临委委员、重庆市工委书记。[1]1951年2月,重庆市人民法庭对罪大恶极的刘国定公审后,执行枪决。

基本介绍

1947年,组织上对他的生活作风不艰苦朴素,经济上挪用组织经费,沉迷城市舒适的生活等,决定调他到农村去搞工作,他以职权极力反对。1948年4月被捕,在狱中被叛徒冉益智指认后即叛变。刘、冉的叛变,造成大批党员被捕,重庆地下党组织被严重破坏,甚至波及到沪、宁党的地下组织。他因出卖,被毛人凤授予军统中校军衔,西南行辕侦防处专员,还编写《防止中共入川之对策》《中共在川活动概况》向特务组织献媚。临解放前夕,逃港未成。重庆解放后,自知罪孽深重,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投案。在他的交待材料中写有这样一段:“我背叛了党,破坏了党组织,这是贪生怕死的结果……,如果党和政府的处分和惩罚不至于肉体的毁灭,则我请求能速作决定,以使早在实际工作中赎取自己的罪恶”。1951年2月,重庆市人民法庭对罪大恶极的刘国定公审后,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