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刻石是我国古老的碑文。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数次出巡各地,群臣为歌颂其功德、昭示万代而所刻之石,共有七处,即“秦七刻石”。秦始皇去世后,秦二世于元年(公元前209年)出巡,复刻诏书于其旁。秦二世诏书全文七十九字,字体与七刻石相同。它们相传均由秦相李斯以秦统一六国后通行的秦文(秦篆体)篆写而成。秦七刻石为始皇颂诗,除个别字句外,均为四言韵文:多三句一韵,“琅邪刻石”为两句一韵。二世诏书为无韵之文。秦刻石对后世文学作品和碑志文都有一定的影响。 基本概述
秦刻石一般是指《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数次出巡各地,群臣为歌颂其功德、昭示万代而所刻之石。共有七处,分别称“峄[yì]山刻石”(公元前219年)、“泰山刻石”(公元前219年)、“琅琊刻石”(公元前219年)、“之罘[fú]刻石”(公元前218年)、“东观刻石”(公元前218年)、“碣石刻石”(公元前215年)和“会稽刻石”(公元前210年)。故又称“秦七刻石”、“秦七碑”。 秦始皇去世后,秦二世于元年(公元前209年)出巡,又于始皇所立石旁刻大臣从者姓名,以彰始皇成功盛德,复刻诏书于其旁。秦二世诏书全文七十九字,七刻石相同。 秦七刻石原石大多毁损无存,经考证,属于秦代原刻者,仅存“泰山刻石”和“琅邪刻石”残石。其中“泰山刻石”仅存二世诏书10个字,又称“泰山十字”,现存于泰山脚下的岱庙内。“琅邪刻石”也已大部剥落,仅存十二行半,八十四字,现存于中国历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