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议会

新西兰议会
新西兰议会(英语:New Zealand Parliament;毛利语:Pāremata Aotearoa),由新西兰女王与新西兰众议院组成。1951年之前,还包含新西兰立法委员会。通常情况下,新西兰议会仅指新西兰众议院。
新西兰众议院有120名议员。

发展历程

1852年,英国通过《新西兰宪法法》,赋予新定居者部分自治权,并建立两院制议会,其中立法委员会(上议院)终身议员由总督任命,众议院(下议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1853年,新举行第一次全国大选。1867年,创立了4个临时毛利席位,期限5年。1870年,秘密投票方式被采用。1879年,议员任期缩至3年,废除了选民的财产所有权限制,催生了工党基础力量——劳工阶层选民的诞生和壮大。1893年,妇女获得投票权。1919年,妇女获得参选权。20世纪30年代中期,工党和国家党两大政党对峙的局面基本形成。1951年,新废除立法委员会,建立一院制(众议院)议会体系。 1956年,新公民可在海外投票。1974年,选民年龄减至18岁。1975年,新永久居民获得投票权,但不能参加竞选。1993年,新通过公投放弃其80年来的“简单多数”选举制(First-Past-the-Post,FPP),采用混合比例选举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MMP)。混合比例选举制规定,每个公民有2张选票,一张投与其支持的政党,另一张投与其支持的本选区议员候选人。各政党在议会的议席由该党获得的票数比例决定,获得政党选票数比例小于5%或未能获得选区议员席位的政党无法进入议会。1996年,MMP制度下的首个联合政府(国家党和第一党)诞生。
新西兰议会在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