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易占

北宋时期官员
曾易占(989年-1047年),江西南丰人,字不疑,是曾致尧的第五个儿子,曾巩的父亲,曾任太常博士,赠光禄卿。[1]1024年(天圣二年)考中进士,历任太子中允、太常博士。[2]曾易占曾担任如皋、玉山、信州三县知县,政绩斐然,刚正不阿。由于他的儿子曾布得以富贵,曾易占被封为鲁国公。 1037年(景[yòu]四年),曾易占因遭人诬陷,被坐法失官,被配广南衙前编管。此后,他家居十二年,于1047年去世。据时人记载,曾易占遭受诬陷而被除名,但他并未因此感到痛苦,反而能通达自放,从容地著述。[3]时人对他颇为称道。 曾易占著有《时议》10卷,但该书已失传。《宋诗纪事》和《江西诗征》收录了他的诗作。《全宋文》收录了他的文作《南丰县兴学记》。曾易占曾任临州尉、知监、泰州如皋县七品县令等职。[4]

人物简介

曾易占(989-1047)家庭生活很不幸。妻周氏生子[]后,早逝;续弦吴氏(即王安石[zhè]冈吴氏之祖父吴敏之妹),生巩、牟、宰与一女,仅11年即病逝;再娶朱氏,生布、肇与八女。朱氏吃尽千辛万苦才将孩子们带大,且严督功课,亲自查书。除长子晔进士落选病逝归途外,其他五子先后成进士,并任高官显宦,如曾布累官一品之尚书右仆射,宰相之位。兄弟间年龄差距大,如巩生天禧三年(1019),肇生庆历七年(1047)。女婿皆中进士,第三个女儿嫁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曾易占原本为从九品的临川尉,中进士后因吴氏病逝,伤心地将孩子送回老家,由祖母带,未赴新任命。天圣六年(1028)赴真州(今仪征市)任知监。十年(1032)调泰州如皋县任七品县令。
南丰曾氏为耕读世家。自巩之祖父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进士19位。进士中,致尧辈7人,其子易占辈6人,其孙巩辈6人。此外,巩之妹婿王安国王补之、王彦深等一批人亦皆进士。披阅《建昌府志》、《南丰县志》及诸曾著作如巩之《元丰类稿》,我们不能不被该家族的儒学底蕴、文化积淀与苦学精神所震惊。曾巩进士同年苏轼苏辙赠诗称:“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非虚言也。

政绩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