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益华

浙江省金华县的罪犯
胡益华,(1981年6月28日—2010年9月29日),男,浙江省金华县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罪犯。[1][2]
胡益华从小学习成绩中上,胡益华22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通过党校学习获得大专文凭。此后,胡益华开始做生意。[1][3]2006年,胡益华与此前在推销电池时认识的一名名叫杨芝的女孩发展为情侣并结为夫妻。后来因为家庭财产问题,时常吵架,最终于2008年,二人结束了夫妻关系。[3]2009年3月,胡益华在缅甸老街以2.8万元购得德制西格绍尔手枪一支及子弹30发。[5]2010年开始,胡益华开始频繁赌博,在三个月的时间内,胡益华连续向父母借支11万元用于赌博。[3]
2010年7月2日,胡益华因经济拮据和赌博欠债而预谋抢劫,在义乌市绑架一对情侣,并先后于同年7月3日、7月5日将一对情侣以及2名执勤民警杀害。[6][7][8][6]同年7月8日中午,胡益华在厦门被警方抓获。[7]8月,因胡益华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情节严重,婺城区纪委决定给予胡益华开除党籍处分。[5]同年8月10日,胡益华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日上午,胡益华被执行死刑。[6]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