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君

中国古代拥有爵位和封地的人
封君泛指拥有爵位和封地的人。中国的封君一般是男子,如王、公、侯、伯、子、男之类;也有女封君,如公主、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类。封君是中国战国时代诸侯国盛行的一种分封制,是封爵的一种。封君出自《红楼梦.第四五回》

术语介绍

封君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最早楚国为卿大夫加公号,称为“县公”。春秋末年,出现了君号。战国中期,随着各诸侯国君主称王,普遍出现了封君现象。据1982年的统计,前475年至前221年期间,文献记载的各国封君约有百余人,有时间可考的88人。楚国封君有62名,赵国封君26名、秦国23名、魏国17名。成为封君的主要条件包括计功受封和亲亲受封,个人名望和君主宠幸也是途径之一。
封君的名号有多种分类:1.以采邑为号,楚国封君的定例;2.以原籍或发迹地为号;3.以功德为号;4.谥号;5.雅号。楚汉战争时,项羽沿袭楚国制度,对重臣封臣,如英布受为当阳君。西汉时,孔子后人封为褒成君、周朝王室后人封为周子南君。汉武帝尊外祖母臧儿为平原君,标志着女性封君之始。
汉武帝推恩令颁布前,封君一般可以在自己的封地上设置官吏,直接统治自己封地上的人民。推恩令后,诸侯王国分裂为很多小侯国,汉朝为这些诸侯王国和侯国选择官吏,封君只剩下收取赋税的权利了。魏晋时期起,封爵多为虚封,即仅授予爵位而没有实际的封地,所封给的食邑徒有虚名。唐朝时,加实封者可以从封地征收一定的收入供自己享用。唐玄宗时代,取消了封君直接从封地征收收入的权利,改为按爵位高下、食邑和实封数目多寡在政府领取相应的收入。宋、金沿用唐制。元朝用蒙古旧制,封君有真实的封地。明、清则按照爵位等级发给俸银和禄米,与官员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