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发布,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目的。
修订后《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3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1]

办法发布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