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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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联合制定发布,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目的。
修订后《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2018年1月3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
[1]
办法发布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土地储备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
副省级城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局、财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总部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副省级城市
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