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威慑

国家或政治集团既定的策略
核大国倚仗核军备和核战争威胁来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的一种策略。“威慑”就是以使用武力作为威胁,迫使敌方面临可能导致无法承受的报复而不敢贸然发动战争的一种手段。西方理论界把威慑的手段分为“惩罚性威慑”与"抑阻性威慑"。前者亦称“进攻性威慑”,即采取迅速和压倒一切的报复行为,迫使进攻者认识到得不偿失,其立足点是反击能力。后者亦称“防御性威慑”,即以足够的、有效的防御能力,使敌方无法现预期的目的。

简介

核威慑
以核实力为后盾的一种军事斗争方式。通过核威慑,使敌方认识到可能面临无法承受的核报复后果而产生恐惧心理,不敢贸然采取敌对军事行动,从而达到征服对手的目的。核威慑的核心是利用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和威慑力,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目的。实现有效核威慑有三个必要因素:核力量,包括核目标和核能力;需要时使用核力量的意志和决心;核威慑信息传递并使敌方确知。缺少其中之一,都不能达成有效的核威慑。核威慑不是虚声恫吓,而是以实力为基础,必须真实可信。核威慑分为平时核威慑、危机条件下核威慑和战时核威慑三种。平时核威慑,目的是维护和提高国家的大国地位,防止潜在的核威胁升级,并为危机条件下和战时的核威慑运用奠定基础;危机条件下核威慑,目的是防止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国家插手本国面临的战争危机,防止现实核威胁升级为核战争,并对危及世界和平的核威胁行为实施干预;战时核威慑,目的是遏制常规战争升级为核战争,抑止有限核战争升级为全面核大战。核威慑运用更多地是通过心理征服、谋略较量、示形布势和信息传递等方式,达到不战而制敌的目的。核威慑的效果是核威慑及核遏制的双方共同作用、相互抗衡和较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