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

明初文官
方征(1349年-1380年),字可久,福建莆田人,明朝政治人物。早年因乡试中举授官刑科给事中,后改任监察御史,出任怀庆知府。方征敢于直言,曾上疏纠正科道网络人罪的风气,主张朝廷赏罚分明。明太祖朱元璋问其网络罪名者为谁,方征指认为河南[qiān]事彭京。后因牵连胡惟庸案入京,亡于洪武十三年。

正文

太祖知道他有母亲健在,赐给白银,用驿站之马急驰归家省亲。回来改任监察御史,出外任怀庆知府。方征志气节操很远大,遇事敢于直言。
在郡任职时,因星变朝廷求直言,他上疏说:“御史官以斥恶奖善为职责。现在听不到他们表彰廉洁选拔才能,而专门从事罗织他人之罪,多索取赃物惩罚,这是大祸患。朝廷赏罚分明真实,纔能够劝善惩恶。去年各行省官吏因用空印遭受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朱都有空印,反而升迁布政使。何以表明奖惩?”皇帝问罗织罪名及多索取赃物惩罚的人是谁。方征指河南愈事彭京来对质。贬为沁阳驿丞。十三年,因事被逮捕至京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