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

旧制度
旧制度(法语:Ancien Régime)是指中世纪晚期到法国大革命(约1500年~1789年)之间法兰西王国实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这个系统的支柱,贵族的封建制度和世袭君主制分别在1790年和1792年被废除。旧制度的终结代表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开始,这一时期也是现代史的发端。该术语有时也用于指欧洲其他地方类似的封建制度,例如瑞士

简介

旧制度下的法国由瓦卢瓦王朝和波旁王朝先后统治,形成了等级森严的社团社会,既同王朝统治的国家融为一体,又同维护传统秩序和特权的机制密切结合。经济上实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行会制度,国家赋税不断加码,但主要由农民承担,教士、贵族和王家官吏则免税。政治上国王和封建贵族把持国家政权,实行专制统治。至黎塞留统治时代,专制制度更趋完善,路易十四统治时代为专制制度的全盛期,国王成为经济、财政、宗教、文学艺术、司法、立法等一切领域的主人。
法国的旧制度是多年的国家建设、立法行为(如维莱科特雷法令)和内部冲突的产物。瓦卢瓦王朝试图改革和重新控制国家分散的政治中心,但在1562年至1598年的宗教战争中受到了阻碍。波旁王朝时期,亨利四世(1589–1610)、路易十三(1610–1643)和早年的路易十四(1643–1715)都专注于加强中央集权。但旧制度下的法国仍然是一个缺乏规范的国家:行政、立法、司法和教会之间存在分裂,特权相互重叠。法国贵族们努力维护他们在地方政府和司法事务中的权利,一些内部冲突(如投石党之乱)也阻挠了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的动力是为了提升财政和战争能力,16世纪和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冲突和王朝危机,参与哈布斯堡家族的内部冲突,以及17世纪法国的领土扩张都需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需要以贵族的人力通过土地税盐税等税收征集。而中央集权的关键之一,就是以国家为核心的制度取代国王和贵族间的人身依附体系。国王派遣总督作为代表到各省,大大削弱了各地贵族的地方掌控力。王室法庭对长袍贵族(noblesse de robe)的依赖程度也被削弱。各地高等法院的设立最初是为了促进王权进入新吸纳的领土,但随着法院本身自信的增强,它们开始成为不团结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