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宪

朝鲜王朝中期大臣、诗人
金尚宪(朝鲜语:김상헌,1570年—1652年),朝鲜王朝中期大臣、诗人,以在丙子胡乱中力主斥和、“手裂和书”而著名。字叔度,号清阴、石室山人、西涧老人,本贯安东金氏,属于西人党,有朝鲜文天祥之誉。死后谥号文正,配享朝鲜孝宗庙庭。他的哥哥金尚容也是当时的著名人物,官至右议政,丙子胡乱时在江华岛殉节。[1]

人物生平

前期仕途

朝鲜宣祖隆庆四年(1570年)六月初三日,金尚宪出生于朝鲜首都汉城(今韩国首尔)。他的生父是敦宁府都正金克孝,三岁时被过继给伯父金大孝作为后嗣,十六岁时受学于月汀尹根寿门下。金尚宪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然而两年后即爆发了壬辰倭乱,金尚宪被迫辗转江原道等地避难。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庭试文科丙科及第,除授承文院副正字,其后历任副修撰、副校理、礼曹和吏曹佐郎等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八月被任命为济州安抚御史,负责处理济州岛发生的吉云节逆狱,其后又被任命为高山察访、镜城判官和开城经历。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光海君即位后,金尚宪重新参加科举,获文科乙科及第,并得到赐暇读书的待遇。其后历任校理、应教、直提学、同副承旨等官职。
因金尚宪是尹根寿的门人,在政治派别上属于西人党,得罪了大北派权臣郑仁弘而在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被贬为广州牧使。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发生了七庶之狱(又称癸丑狱事),仁穆大妃的父亲金悌男被光海君打成谋逆罪而处死,金尚宪则因为其子金光灿是金悌男的孙婿而遭株连,加上他竭力反对光海君废黜仁穆大妃,被罢官还乡。此后金尚宪为避免执政的北人迫害,不得不隐居于安东丰山一带,在这期间写了《野人谈录》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