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

明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初字子良,又字惟良,后有改为时良,[1]号印川,是明朝中期的大臣和水利学家。他出生于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上进士榜后,潘季驯历任江西广东等地的官职,并推行了均平里甲法。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他奉命四次治理河道,先后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共持续了27年之久,成为明代治河诸臣中在官时间最长的人。他的治河措施包括增筑堤防、建设闸门等,提出了“筑堤防溢,建坝减水,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等一系列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他还发明了“束水冲沙法”,并在黄河沿岸修筑了堤坝,堵塞决口,加筑高家堰和束淮入清口,使黄河和淮河的水流汇入海中。潘季驯的治河思想和工程思路对中国古代治河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直至清末仍被视为治河的主导思想。他逝世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享年75岁。他的著作包括《河防一览》《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和《留余堂集》等。

人物生平

潘季驯生于明武宗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1521年5月28日),为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潘季驯塑像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