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府

朝鲜王朝行政机构
议政府是朝鲜王朝时期的最高行政机构,[1]源于高丽王朝后期的门下府和都评议使司,[2]定宗时改称「议政府」。议政府的职掌包括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统筹六曹事务。[3]议政府内的长官领议政、左议政、右议政合称三公(三政丞)。到了中后期,议政府的职能扩大,承担了备边司的大部分工作。然而,议政府的建制一直存在,直至1907年大韩帝国设立责任内阁后才废止。在朝鲜王朝时期,议政府是最高权力机构,[4]由三名高级官员领导,称为高参议。议政府的职责包括审议国家重要问题、向国王提供建议、传达国王的决定给六曹。议政府的重要性逐渐下降,最终在1907年被日本干涉下废除,由内阁取代。今天,韩国京畿道有一个以议政府命名的城市——Uijeongbu。

信息介绍

议政府是李氏朝鲜时代的最高行政机构。高丽朝设有高级官员的议政机关都兵马使。1279年(高丽忠烈王五年)改称都评议使司,会集二品以上文武高官,审议重要政务,成为凌驾于各官衙之上的最高国家机关。李朝初年承袭高丽旧制,都评议使权利如故。1400年(朝鲜定宗二年)时,改称“议政府”。由门下府和三司(司谏院、弘文馆、司宪府)的文职高官组成。设领议政及左、右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次年(太宗元年)废门下府,由议政府掌管中央政务。1405年(太宗五年)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分掌各项政务。议政府权限缩小。1436年(世宗十八年),又以六曹政务归议政府审议。根据经国大典的规定,议政府职掌“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此后数经伸缩。到1907年废止。
清代萧奭《永宪录》:“藉口以自解於中国。登莱巡抚袁可立於四月十八日接援辽总兵毛文龙咨帖内称,朝鲜议政府左参政朴弘绪等申前事。”

议政府编制